一、基础申请材料
《基金会换发(补发)登记证书申请表》
需填写基金会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,并加盖公章。
授权委托书(如需代办)
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时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,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。
登记证书原件
提交正、副本原件以供审核换发。
二、场所使用权证明
租赁场所:提供租赁合同(承租方须为基金会,租期≥1年)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;
无偿使用场所:提供无偿使用证明(注明地址、使用期限)及产权证明复印件,使用期≥1年。
三、内部决策文件
理事会决议:关于延续证书的会议决议,需理事签字确认。
业务主管单位意见(如有):需提交同意延续的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财务及审计材料
年度财务审计报告
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,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(近一年)。
换届审计报告(若涉及换届)
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提供离任审计报告。
五、特殊情形补充材料
换届未变更登记事项:提交换届会议纪要(附理事、监事名单)、上届财务审计报告;
登记事项变更:按变更项提交材料(如变更住所需提供新场所证明);
延期换届:《社团延期换届申请表》及理事会会议纪要。
注意事项
时效性:需在证书到期前办理,部分地区要求提前数月提交申请。
地区差异:上海等地可能额外要求《基金会换届指引》相关文件(如换届领导小组材料、候选人名单等)。
材料规范:所有材料需用A4纸打印,加盖实体公章,签字栏需手写签名。
💡 建议: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(如上海市民政局)确认材料细节,避免遗漏。若涉及换届或重大事项变更,需同步遵循《基金会换届指引》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