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司/企业法人变更地址材料
基础申请文件
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
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》(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
地址证明文件
自有房产: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+ 房主身份证复印件
租赁房产:
租赁合同复印件(明确租赁用途及期限)
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+ 房主身份证复印件
无偿使用:产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+ 产权证复印件
内部决议文件
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(需2/3以上表决权通过)
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法定代表人签署)
证照原件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
二、个体工商户变更地址材料
申请表格
《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经营者签字)
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》(如代办需提供)
地址证明
自有房产:产权证复印件 + 房主身份证复印件
租赁房产:租赁合同复印件 + 出租方产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
身份证明
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证照原件
原营业执照正、副本
三、基金会变更地址材料
登记申请文件
《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》(加盖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字)
业务主管单位批文(如有主管单位)
地址证明
新住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(明确用途为办公)
无偿使用证明(如适用)
内部决策文件
理事会会议纪要(参会理事签字)
章程修正案(若地址涉及章程修改)
证照原件
《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》正、副本原件
四、通用注意事项
时效性:需在变更决议后30日内申请登记。
材料规范:
所有复印件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公章(公司)/ 经营者签字(个体户)。
租赁合同需包含租赁期限、面积、租金等关键条款。
地区差异:部分省市可能要求额外文件(如住所承诺书),需提前咨询当地登记机关。
提示:若同时涉及税务、银行等信息变更,需同步更新相关证照。